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受延边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以下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仅限国内符合要求的厂商、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JLYBCG2015W-GK-11-18
二、招标内容
标项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单位 |
一 |
医用影像存档与通信系统(PACS) |
1 |
110万元 |
1万元 |
延边第二人民医院 |
注:技术要求和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3、经销供应商须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厂商、(投标产品已在本国境内的进口产品)中国总代理对本次招标项目货物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具有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资质,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6、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7、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8、所投产品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日期: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吉林省延吉市爱丹路436号,高丽大厦7楼 706室。
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我中心注册登记后免费统一获取标书,通过其它渠道获取标书后直接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注册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资料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2015年4月14日下午13:30整,迟到的取消投标资格。
七、开标、投标地点: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6楼。
八、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4月7日下午16:00时之前在延边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交纳并到帐。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注明公司名称、招标编号、投标项(如:XXXX公司、GK-11-18,标项一)与汇款凭证一并传真至我中心。
单位名称:延边医疗器械管理站(延边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光华分理处
银行账号:07901 02091 01520 00005 00
行    号:314249000302
九、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缴纳和退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利息按托管银行规定结算。
十、项目联系人:李秀华、全文颖
联系电话:0433-5002088、传真:0433-5006163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5日
 
本网公告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ybzfcg.gov.cn/net/index.jsp)同步公布。若有差异,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网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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